交割、履约和公司行动

期货平仓政策


实物交割产品(包括能和不能以负价交易的产品)有平仓时间限制1。同样有平仓时间限制的还有能以负价交易的原油相关期货合约,包括到期以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方式结算的产品。

考虑到产品可能会有跌至负价的风险,也为了避免到期期货合约交割(包括期货期权到期导致的交割),客户必须在合约平仓截至时间开始之前展期或平仓持仓。任何实物交割合约,包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平仓的现金结算原油期货合约,都可能会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IBKR执行平仓清算。此外,对于能以负价交易的原油相关产品即将到期月份的合约,我们从到期日提前五天开始就只接受降低保证金的交易。此外,我们现支持以色列谢克尔、南非兰特、瑞典克朗、波兰兹罗提和挪威克朗外汇期货的实物交割。



交易所 交易类别 合约月份 描述 仅适用于现金/IRA账户 平仓时间开始 2 多头期货截止时间 3 多头期货清算 5 空头期货截止时间 4 空头期货清算 5
No contract data is available.
披露
  1. 该合约实物交割规则仅适用于现金/IRA账户。
  2. 该区域显示的交易日收盘后账户中仍持有的未结持仓将面临平仓清算。
  3. 第一持仓日期与时间;截止时间适用于多头持仓。
  4. 最后交易日期与时间;截止时间适用于空头持仓。
  5. “多头期货清算”与“空头期货清算”栏中列出的时间以本地交易所时间显示。